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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生特辑 | 关于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办理的说明
各位新生党员: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开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相关要求,新生党员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我校党组织;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一律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实行无纸化办理。
具体要求如下:
01 省外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办理
来校前,应提前到县级及以上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表,其中,所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统一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组织处”,所去单位统一填写“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报到后,所属学院的党组织将集中组织收集。
02 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办理
来校前,应提前与现所在党组织进行沟通,主动告知即将转入我校党组织的准确名称(相应名称见附件),由你现所属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03 附件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相应学院的
党组织名称
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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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文 | 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排版 | 学生传媒中心-周佩
责编 | 学生传媒中心-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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